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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秀珠钉上2004年温州年鉴耻辱柱

作者:记者 周永旭 通讯员 璐珐    摘自:温州日报 

耻辱柱

    杨秀珠女,1946年出生,温州市鹿城区人。1961年,杨秀珠以初中毕业生身份,被分配在温州饮食服务公司小南粮站工作。六十年代“文革”中参加“联总”造反派。从1977年10月开始,杨秀珠先后任温州市西城区妇联主任、副区长、温州市规划局副局长、局长、市长助理。1995年2月11日,被任命为温州市副市长。分管城市建设。1998年4月,调任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兼任浙江省城市化办公室主任。

    在温州市,杨秀珠是一个极有争议的人物———赏识她的人认为其干劲足、能力强,对她重用有加、一路提拔升迁;反对与控告她的人认为其“独霸土地审批和房地产开发大权,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大肆侵吞挥霍国家资产,是温州巨贪”。杨秀珠当了四五年市长助理、副市长,温州市的一些老干部告状告了四五年。

    2003年4月20日,杨秀珠携家人突然从上海出境潜逃。5月23日,中央政法委机关报《法制日报》刊登《女厅长失踪之谜》一文,首次披露了杨秀珠因预感经济犯罪行为即将败露,携家人潜逃国外的详细经过,引起了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等领导的高度重视。6月13日,浙江省检察机关依法对杨秀珠立案侦查并决定逮捕。

    6月23日,浙江省纪委、监察厅作出决定:鉴于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杨秀珠涉嫌严重职务犯罪、并且潜逃境外,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经浙江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杨秀珠开除党籍处分;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浙江省监察厅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并报省政府批准,决定给予杨秀珠行政开除处分。

    2004年2月12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孝清在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工作报告中透露,浙江省检察机关已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向涉嫌特大贪污受贿的杨秀珠发布“红色通缉令”,有关部门正全力对杨秀珠进行追捕。

    杨秀珠案是近年来温州市影响最为广泛的腐败案件,至2003年底,浙江省、温州市已至少有10名处级以上干部,因与杨秀珠腐败案有牵连,而被纪检、检察机关审查。

    (摘自《2004温州年鉴·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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