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杨光荣受贿十八万 判刑十年半 杨光荣受贿十八万 判刑十年半 —— 杨光荣称自己一时邪念后悔莫及 本报讯 备受关注的杨秀珠胞弟杨光荣受贿一案,昨天上午在鹿城区法院依法公开审理。经过半天的法庭审理,合议庭当庭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杨光荣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没收赃款18万元。 今年42岁的杨光荣,大专文化。因此案正是引发原省建设厅副厅长杨秀珠畏罪仓皇出逃的“导火线”,故该案发后引起了省市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据检察机关指控,2001年下半年,被告人杨光荣在担任温州地方铁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应变电柜代理商周道听(已判刑)的要求,向鹿城区电力实业有限公司推荐,在自己公司开发的市区东南大厦工程配电设施上,采用周道听代理的变电柜产品,并使周如愿承接了这项业务。事后,被告人杨光荣收受周道听送的好处费18万元。(本报曾于今年2月25日和昨天报道了此案案情及开庭消息) 昨天庭审期间,被告人杨光荣及其辩护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受贿事实无异议。被告人杨光荣在最后陈述时称自己“一时邪念,后悔莫及”,请求法院予以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光荣身为国有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应予处罚。但鉴于被告人杨光荣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并能当庭认罪,有悔罪表现,同时已积极退出赃款18万元,可酌情从轻处罚。 |
温州女贪官杨秀珠国际网站 所有资料抄自网络 版权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