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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道听判刑2年
作者:周永旭 摘自:温州日报
撒钱铺路推销电器 “代理商”屡屡行贿入班房 周永旭鹿法 2004-01-08
本报讯 先后向杨光荣等5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被告人周道听,近日被鹿城区人民法院以行贿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 今年48岁的周道听,原系广东省顺德县特种变压器厂代理商。经查明,2000年7月至2002年7月,周为推销其代理的变压器、配电柜等高、低压电器产品,承接“东南大厦”、“安澜大厦”、“金河大厦”配电房设备业务等,向业主单位的相关主管人员杨光荣、张放、夏爱华和鹿城区供电分局主管领导项享洲、詹谢亮等人行贿。2年内,先后送给温州铁路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杨光荣(另案处理)18万元,送给市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放(另案处理)10万元,送给市大工联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夏爱华(已判刑)价值1.1万元的购物卡及中华牌香烟18条,送给项享洲12万元,送给詹谢亮1.5万元,共计金额42.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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