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贪官漏网”该吸取哪些教训

作者:诸子    摘自:广西政法报 

    一起贪官漏网事件——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杨秀珠携家人出逃一事被媒体披露以后,在社会上引起不小震动。一时间,报上网上议论纷纷,大谈特谈反腐“教训”、“经验”。

    有人提出,“杨不过初中文化,‘文革’中还是‘造反派’,居然平步青云官至厅长,她一路高升,为什么就没有人把住任用关呢?”——我觉得这个提法在现今腐败分子动辄贪污受贿百万千万,且大多边腐边升的现实面前显得过于天真了。这怎么会是没有人把关的问题。

    杨秀珠“初中文化”、是“造反派”,加上“当三四年副市长,群众状告了她三年”以及后来出逃的事实,已经勾勒出了杨的基本素质、人品以及群众印象,如果走正常程序,这样一个有问题、且群众评价不好(举报三年)可说是连公务员资格都不具备的腐败分子,怎么可能通过审查被提拔重用?

    而且,现在杨出逃的事实更印证了群众的举报不是空穴来风,也可见杨的腐败做派不是一天一日,那么,一些群众都知道的事情,杨的上级领导主管部门会不知道?

    可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杨的官还是越做越大。如今买官卖官早已不是新闻,那么,杨的平步青云跟此有没有关系呢?如果与此无关,也是有人欣赏她重用她,她才会一路高升至副市长、副厅长的位子,可见,这“关”是为杨敞开的,把关问题早已不存在了。

    最重要的是,一些人热中提拔干部,可被他提拔重用的人出了问题,他却可以不负任何责任,也更少见负责任考察的部门和负责人为此承担失察的责任。干部出了问题,对提拔考察的部门和相关领导没有任何影响,甚至连个说法都没有。

    群众不是举报了三四年吗?那么,为什么不追查一下举报这么长时间没有下文?究竟是哪个环节“没有引起重视”?“为什么不重视”?这些环节总要有个说法才是呀!否则,对于现在看来有些事实根据的群众举报,你不理不动,不说你包庇,至少也失职渎职了,因杨的行为而损失的巨额国家财产你也得负点责!

    至于“对杨这类腐败分子应该严防严查,但有蛛丝马迹就要提高警惕,及早堵住他们的出逃之路”的提法,我认为也不过是善良人善良的想法而已。就杨案来说,前有群众多年的举报,后有“杨的弟弟、朋友被逮捕,他们与杨的关系早有反映”,等等情况表明,杨的腐败行为早已经超过了“蛛丝马迹”的阶段,可有哪个引起了重视呢?更莫说严查、去堵她的出逃之路了——“杨4月20日出逃,省纪委5月13日才立案”,这样的反应和动作当然是无法堵住的。

    所以,我以为,如果要从杨出逃的事件中真正找一些对今后防止类似事件,发生的办法来,就是追查主管部门和有关负责人的任用和管理干部失察的责任,并真正按照中央规定,对责任人进行严肃的处理!让那些热中“批发”官帽子的人有所收敛。否则,国家财产就白损失了,而杨跑了就仅仅制造了一个新闻而已。

引自 广西政法报网站 http://www.gxzfb.com/news/20030716/zhfk/100455.htm 7月16日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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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人民联合起来,抓住在逃大贪官杨秀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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